家庭**,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从字面上看,就是一种用殴打、**或残害来胁迫和控制对方,以达到发泄其不满的情绪或满足其某种愿望的一种行为。那么,家庭**究竟是怎样一种实施方式呢?下面就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
一、具有普遍性,通常以家庭成员之间的**行为为表现形式。
在我国,家**为也有发生于家庭成员之间,但多数为以家庭成员之间的**行为为表现形式,或出现于夫妻之间,如殴打、**、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在家庭中,家庭**都是很常见的,但家**为的发生率却并不高,因为几乎所有家庭成员都有过不同程度的家**为,并且这种**行为发生频率高、时间长、**行为相对严重。此外,在我国人口众多,由于受传统思想方式的影响,家庭**在我国社会中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许多人认为这是小儿科事务,不应该也不可能受到法律保护。在婚姻家庭中,很多人也因此养成了对婚姻关系抱有不信任心态。这种思想方式影响了他们对婚姻关系和婚姻家庭生活中所发生的家庭**行为的认识和处理。这些都导致了家庭**行为日益普遍化、复杂化和泛滥化,甚至是一些已经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尚未引起社会各方面重视时就产生了家**为。
二、家庭**行为具有相对性,以**行为为特征的家暴多表现为家庭成员之间的相互**。
家庭**的相对性表现为,在家暴中施暴人和受害人往往是互为对方所犯,受害者不能采取施**为来满足施暴者的某种利益。比如,在家庭**中,如果受害者长期受到丈夫“**”,而受害人又不能提出离婚,那么施暴者也就不能以受害者不能提出离婚来对其进行惩罚。家庭**中的受害者一般不能提供其遭受家庭**后能得到相应补偿款,而施暴人也往往以补偿款缺乏为由对受害者进行谩骂、恐吓、威胁等方式来满足受害者对自身行为不满意的心理感受。有的家暴受害人在遭受家庭**后,还往往要求对方给予一定补偿或赔偿损失。虽然在家庭**中施暴人和受害人也是互为对方所犯,但两者之间存在本质区别。
三、施暴者通常具有一定的**目的,采用以暴制暴的方式,这也是导致家庭**发生和扩大的一个重要原因。
所谓以暴制暴,简单地说就是施暴者采用**的方式,迫使对方屈服。而这种手段对大多数人来说是可行的,并不是必须的、不可能的。这种目的可以通过恐吓或威胁来实现,也可以通过**达到。对于家庭**事件来说,**目的也不同于**手段,**目的只是促使施暴者更加**,达到更好的伤害效果;而恐吓目的是因为**手段可以使被害者受到伤害。如果对方没有受到伤害,或者说对方没有表现出严重后果的话,他们没有采取**方法来达到伤害目的;或者说施暴者本身也并没有受到伤害。所以说施暴者必须要具有一定目的才能实施**行为。
四、家庭**往往以性为手段,在夫妻双方之间实施。
从家庭**的发生特点看,一般是以性为手段,在夫妻双方之间实施,并且往往还伴随着殴打、**、残害等**行为。在家庭**中,性是最直接也是最容易暴露受害者身份的一种**形式。家庭**是一种强迫性的行为,从某种意义上讲,性是**行为的直接表现形式。家庭**作为一种**行为,从形式上看,是由丈夫或妻子进行殴打后对受害人进行恐吓、伤害手段引起。从本质上说,家庭**是一种性**行为,性**是一种不加节制地使受害人受到伤害和痛苦这是导致家庭**发生最直接最根本和关键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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