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情指的是配偶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正当地发生性关系。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期间所得钱财,归夫或妻一方所有;在共同生活中,一方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另一方应当承担疾病引起的相应义务。而如果一方在**期间或者因过错致使配偶精神受到损害的,应当进行赔偿。那么**夫妻离婚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呢?
1、经济赔偿
经济赔偿是婚姻中常见的一种**形式,其主要原因是婚姻关系中发生的一些家庭琐事导致婚姻关系破裂,对此夫妻双方都应该要予以赔偿,以弥补因婚姻关系破裂所带来的损失。婚姻中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施与他人**时间长达一年以上或与他人**期间生育子女一方有其他重大过错者(无过错方),夫妻离婚时就应该要求对方赔偿损失。赔偿数额一般应根据**期间夫妻一方因过错而获得的利益或因重婚、与他人通*等违法行为获得的利益确定。离婚时经济赔偿应考虑到双方的过错程度大小和过错时间长短以及过错持续时间大小来确定。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经济赔偿为夫妻双方离婚时确定各自离婚后获得经济赔付最为有利和简便的方式。
2、名誉损害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如果是因为一方**而造成对另一方名誉的损害,那么这种损害要比离婚时的名誉损害要大得多。因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双方对名誉都没有损害后果的规定,而配偶之间相互**对于一个人来说又代表着对另一个人名誉的严重贬损。所以这种侵害会使其名誉受损,使其生活受到严重影响到正常的家庭关系。
3、精神损害赔偿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在离婚诉讼中,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过错方赔偿精神损害。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因为某些原因,夫妻双方在感情破裂或不能继续夫妻生活的情况下,往往会选择通过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于这种情形,如果在离婚诉讼中主张该方婚外情而导致精神损害,则属于民事侵权行为性质,应当赔偿该方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此外,由于当事人自己没有过错,所以也可以请求无过错方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4、一般过错责任
有配偶者与他人**,构成重婚罪或有配偶者与他人通*的,处二年以下****或拘役。情节较轻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重婚或者与他人通*,经查实确属重大婚外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而过错方一般应承担无过错责任。同时根据《婚姻法》第42条规定:“对重婚罪构成要件无过错方应当有过错;因重婚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责任”等因素综合判断离婚损害赔偿范围,对重婚罪或故意杀人罪中的过错方进行惩罚性赔偿。
5、其他赔偿
在一般的离婚案件中,如果一方有婚外情行为,同时造成另一方身体伤害或者财产损失,那么另一方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和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费用。而对于精神损害赔偿,应当以实际损害为准,如果一方对实际损害没有赔偿能力并且在精神损害赔偿上存在过错,则该方还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可以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赔偿额。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司法实践中的认识不同而有所不同,比如有些人认为与婚外情一方**与“**”一方一样就是在道德上的不道德行为,而且法律对其行为性质和造成对方心理伤害与否并没有明确规定,因此其适用的法律也是相对较窄的;而有些人认为**行为并非道德或法律所规定不可犯之罪,而是应受到法律制裁才能构成不道德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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