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离婚的时候,通常会驳回原告方要求变更被告的诉讼请求,但是判决结果往往是驳回**,并不是不支持诉。这就会造成一些夫妻第一次离婚时,如果想要继续坚持离婚那么就没有办法了。那么既然第一次**的时候不让离婚了,但是又和对方有感情问题,而且对方坚持要离婚的情况下该怎么办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手续并领取离婚证;经地方人民政府***门行政审批后方可营业的非营利性组织,应当到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可见这条规定的是以结婚登记为生效要件,如果没有法定条件和充分理由就办理了离婚证的话,**是不予受理夫妻离婚诉讼请求和调解不准离婚。
一、离婚诉讼请求的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进行调解。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夫妻双方分居满二年的,应当准予离婚。从判决或裁定送达之日起算。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申请之日起满一年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逾期不申请的,视为未提出配偶双方分居满一年,应准予离婚。
二、如何申请对方**离婚?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六条规定,当事人向人民****离婚的,应当向人民**递交**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的,视为撤回**,但是有正当理由的除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的规定,公民的请求和法律保护的个人隐私不受侵犯,有权拒绝提供个人信息……没有正当理由拒不提供信息的,其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应当向人民****。当事人因人民**审判活动或者执行活动而取得的财产,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属于人民**集体所有。其中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等内容应当予以公开。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不同意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不愿意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不愿意变卖不同意分割夫妻共有财产或不愿意变卖不同意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不同意变卖不同意分割夫妻共有财产或不愿意变卖不同意**离婚时可以一并提出。
三、法律对离婚案件如何受理做了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院长批准或者由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决定后,延长一个月。这是在法律规定上,**对于离婚案件如何受理做出了很明确和详细的说明和规定。但是仍然有一些法律规定存在不明确之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理解,人民**在审理离婚案件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驳回**:(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的;(二)实施家庭**或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以上,且没有和好可能这四类情况之一的。对上述四种情形之一作出驳回**或不支持离婚判决是因为:首先,婚姻法司法解释第一条即对夫妻离婚提**讼应具备的条件作出了规定;其次,该条款中婚姻是受法律保护、而非婚姻双方当事人自身利益而言;再次,虽然规定夫妻离婚一般应当以登记为生效要件,但婚姻是动态生成、不具有一终性和不可逆转性等特点的特殊社会关系。
原创文章,作者:讯讯,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xunxun.cc/348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