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很多的人在结婚后都会面临离婚的问题。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的夫妻,因为双方感情不和而选择离婚。如果双方没有办理好离婚手续,那么夫妻共同财产就会被分割,这就会对夫妻双方造成一定影响。那么要离婚男方应该如何要求赔偿呢?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精神损害赔偿
离婚时,如果双方因为离婚导致一方的精神遭受了一定痛苦或打击,此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请求也是可以的。《婚姻法》第46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精神损害抚慰金。”精神损害赔偿作为一种法定财产权利也可以与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相互补充而产生共同利益及弥补其他当事人财产损失之效果。精神损害赔偿应当以其实际损害为限,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予以确定。
2、财产损失赔偿
财产损失赔偿,是指因为夫妻一方**所致财产损失,主要包括直接财产损失和间接财产损失。直接财产损失包括:直接物质损失。包括购买、使用、运输等物品的损失;购买、运输中发生的费用损失;修理、重作、更换、运输中发生所支出的费用损失;离婚后因离婚而产生生活困难无法继续维持生活所支出的费用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及因离婚产生的其他经济上利益损失。间接财产损失包括:夫妻一方因实施家庭**而获得财产损失而支付的生活费、教育费以及因精神损害而产生的必要费用损失;财产分割所支付给对方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因支付给对方的财产毁损造成的损失等经济上、精神上的利益损失。
3、财产转让的赔偿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义务产生的收入和支出,除有约定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均有权依法请求分割。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订立了协议进行财产转让行为。在协议签订后一方向另一方支付对价时是否对另一方负有连带责任呢?如果对该个人或单位负有连带责任,该个人或单位就应该对其转让中涉及到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双方之间不存在明确协议和约定,没有明确约定不明确或者没有明确约定由第三人承担责任就应该由第三人承担相应的债务和责任。
4、赔偿因过错导致的损失
在离婚诉讼中,因**而导致的损害赔偿,应当属于无过错方的财产损害赔偿责任类型。无过错方应当承担财产损害赔偿责任,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及夫妻共同利益。有过错方则可以按照其过错行为的实际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请求其赔偿适当的经济损失。有过错方与第三者有重婚行为,以及在婚外**等重婚行为,导致配偶一方死亡或者使抚养未成年子女方遭受经济损失的,无过错方还可以要求无过失一各方在该损害赔偿中予以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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