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的法律中,离婚后能够要求对方赔偿吗?其赔偿金额如何确定呢?下面就为大家讲解一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夫妻一方请求离婚的,可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但是夫妻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配偶合法权益的行为的,人民**应当依法予以更正。因此对于婚姻中另一方提出离婚,对方有过错的情况下,双方可以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提**讼。
1、婚姻法的第43条规定了赔偿义务机关有过错的义务。
夫妻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无过错责任,是指国家对婚姻关系发生时未尽到财产监护、抚养和扶养义务的行为人,由国家予以适当的民事责任。对此,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离婚后,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以及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另外,夫妻一方故意与他人**,有可能构成重婚罪或与他人**时间过长还构成**时间过长离婚后另一方发现要不要离婚要看过错程度来定。
2、离婚时如果夫妻一方有财产上侵权行为的,赔偿义务人可以请求财产损害赔偿。
(1)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在法律规定中,有四个要件。即侵权行为、损害后果与侵权有因果关系及过错程度或者因果关系不明确。(2)行为的类型和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造成财产上毁损的,其赔偿义务属于财产性损害,即应由侵权行为所导致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对造成个人财产损坏的配偶一方,可以要求夫妻共同财产归其所有、共同使用或者部分用于清偿债权债务,赔偿经济损失。(3)受损后果与原因:夫妻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性行为引发个人感情破裂从而导致离婚。(4)修复效果:可以作为婚姻破裂后的财产修复或诉讼索赔。
3、婚姻法第46条规定了离婚损害赔偿的原则。
离婚损害赔偿,应当适用过错原则。过错原则是指“受害人有权请求无过错方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该原则的主要内容是“赔偿损失与抚育子女、赡养老人等民事权利义务的发生不是一对矛盾,而应是对等的”。因此,对造成财产损害或精神损害的,赔偿责任应以无过错方对自己的行为负举证责任为前提,受害人可在举证证明自己确实存在过错后才能依法主张赔偿额。离婚后如果对方有明显过错,但又不愿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又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离婚了就没有过错了,这种情况下也就没有必要主张赔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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