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是指有配偶者与第三者的配偶进行**、通*等行为。婚内**不仅破坏夫妻之间感情,而且会给国家、集体和个人带来极大危害。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等严重违反国家婚姻管理制度的行为,构成重婚罪。因此,不管是已婚或未婚,只要是婚内**,都是违法行为,都要受到法律惩罚。
1、如果女方在结婚后与他人生育子女的,如果女方没有过错,则女方无需承担抚养孩子的义务,但男方需要承担配偶权受侵害的法律责任。
我国《婚姻法》规定:“女方有生育子女的权利。男方不能干涉女方的生育权利。”因此,虽然女方与他人生育子女,但并不是无过错的,所以不能认为是女方过错导致孩子没有出生,因此不需要女方承担抚养孩子的义务。但如果女方不履行抚养义务,并且导致孩子出生后面临“无人抚养”的困境,那么男方有配偶权受到侵害时,需要承担配偶权受到侵害的法律责任。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一)重婚;(二)有配偶者与他人**;(三)实施家庭**;(四)**、遗弃家庭成员;(五)有配偶者与他人**;(六)实施家庭**;(七)有错误与**倾向;(八)**、遗弃家庭成员;(九)有其他重大过错。”
2、根据《婚姻法》第42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被认定为婚姻法所禁止从事的疾病,或者在结婚后因受到重婚等原因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因此,在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义务。
根据《婚姻法》第42条的规定,无过错方在离婚时如果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据。具体来说,如果男方与第三者有子女的,那么女方有权向男方索要精神损害赔偿;如果女方没有向男方索要精神损害赔偿金的,那么男方也可以不向女方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男方与第三者有离婚的意思表示,但是没有约定女方是否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那么此时双方之间无权要求女方向男方支付赔偿款。
3、根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7条规定,重婚罪属于《刑法》上所指的“重婚”行为。
有配偶者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或虽未登记但已实质共同生活的情形。“重婚”可以是一种故意犯,也可以是过失犯。构成重婚罪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是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二是有**的事实;三是有重婚行为。如果一方有两个以上(含两个)配偶,那么则构成重婚罪。
4、根据《婚姻法》第40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或者以其他形式弄虚作假骗取婚姻登记机构登记并领取结婚证。
第40条还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而不登记结婚或者以其他形式弄虚作假骗取婚姻登记并领取结婚证的,由婚姻登记机关责令退还领取的结婚证,可以并处骗取结婚证一年以下****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配偶者与他人通*并导致离婚的,与他人**的一方可以向人民****,请求解除婚姻关系。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配偶者与他人通*并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因此,如果有配偶者与他人通*导致离婚则对方可能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没有造成伤害则不会对其进行赔偿。
5、根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女方发现男方有重大过错,或发现男方有配偶者与他人**、实施家庭**等严重损害女方权益的行为,且男方与第三者生育子女并具有抚养、教育权利和义务的过程中,可以请求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但没有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和事实陈述的除外”。
上述规定表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男方有重大过错,无论是否已离婚,只要造成了对方严重的损害后果,均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但是如果没有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和事实陈述的除外。这种规定可使有配偶者更加注意自己的行为,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婚内**行为虽然是违法行为,但仍是可以得到相应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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