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时,夫妻双方往往都会主张对方**的责任,如果是有过错的一方就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那么在离婚时会涉及到精神损害赔偿吗?精神损害赔偿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一方严重违反夫妻之间的忠实义务而给另一方造成物质和精神上一定损失的权利。法律上对于损害赔偿是没有明确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因重婚或者与他人**而导致离婚的,另一方请求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三)实施家庭**;(四)**、遗弃家庭成员;(五)其他重大过错。”
1、重婚是指与他人**,或者实施家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可以由**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有配偶而重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赔偿。”虽然我国法律对此没有明确规定,但是我国刑法对于重婚罪是规定了重婚罪的法定刑。“凡有配偶而重婚的人,都必须予以依法惩处。”在我国刑法中,有配偶而重婚的犯罪分子,可以处三年以下****或者拘役。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或者拘役。”而对于家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8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
2、家庭**,是指对夫妻双方在实施家庭**过程中给未成年子女造成的伤害。
家庭**是造成夫妻双方关系破裂的重要原因,它不仅给当事人人身造成严重伤害,也影响家庭和社会道德的进步和和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三条【对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侵害未成年**益致使其遭受严重伤害、精神受到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对无良监护人以及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实施的侵权行为,造成未成年人严重伤害、精神遭受或者多方面丧失功能的,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应当承担相应民事责任。无过错一方因离婚、分居或者其他原因,对夫妻双方长期实施的家庭**造成损害,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离婚后子女由一方抚养且抚养费自始即与其生活息息相关,对于无过错方来说,因侵害未成年**益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获得精神赔偿。以上就是关于在离婚中如果构成了重婚或者与他人**时要如何承担精神损害赔偿吗和在婚姻期间受了伤要负什么样权利保护这个问题所介绍的内容。
3、**、遗弃家庭成员,是指对配偶一方生活上和精神上的**;
遗弃家庭成员,是指对配偶一方负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或者遗弃自己家庭成员的行为。对于生活上和精神上的**,如果没有给配偶一方造成实际的精神损害,则无需另行赔偿。**是指以**、侮辱、殴打等手段,摧残、**、遗弃家庭成员,以及其他手段导致配偶一方身体受到直接或间接的伤害、死亡或精神受到伤害。这种侵犯配偶合法权益的行为给配偶一方造成严重的精神损害是不需要予以赔偿的,因为造成该行为的人已经尽到了应尽的义务。但是这种行为必须是长期行为,而且要有一定强度和持续时间。另外要注意受害人是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害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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