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相信每个人都不陌生。有人说,离婚是一场孤独的旅行,是一场没有彼此的陪伴,是一场对自己内心孤寂的考验。有人说,离婚是一场豪赌,是因为爱,所以才要赌;有人说,离婚是人生的一个转折点,是一次大冒险,需要很多准备和勇气。那么,要怎么去做呢?又要准备哪些?让我们来一一介绍下。
1、要做哪些准备
1、财产的准备:包括现金、物品、房产等。2、债务的准备:包括债务处理的方式、债务的偿还时间等。3、子女们的问题:孩子们的问题可以用来讨论下,孩子在婚姻中是否受过**,婚姻中有无财产**等。5、双方老人的准备:双方是老人的朋友可以写下老人的联系方式、健康状况等。6、其他事项的准备:如果是夫妻双方共同财产要进行分割,要做好财产分割**。
2、离婚后的财产分割
离婚财产分割一般会涉及到共同财产的分割,但是也有可能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归属问题。从司法实践来看,由于各种因素,目前**可能会依据各自提供的证据,做出不同的判决。对于共同财产,有争议的可协商分割财产。但是对于夫妻共同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偿还责任。也就是说,如果一方存在债务,则另一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而在司法实践中,还存在另一种情况:夫妻共有的不动产、债权债务等共同财产,未分割时一方向另一方主张权利,请求补偿。如果无法达成补偿协议的,可向****要求履行判决、调解书确定的义务。
3、离婚协议需双方共同签名或者盖章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在离婚协议中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事项协商一致。对子女抚养问题,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但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征得另一方同意:(二)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三)实施家庭**或**、遗弃家庭成员;(四)有性**或***娼行为等。由此可见,离婚协议是双方自愿的达成一致,因此在进行诉讼过程中需要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对于离婚协议中涉及的财产分割事项,可以采用口头形式签订、或者到****签订等方式提交书面材料。若进行诉讼,需要将所有财产进行分割,并向人民**提交财产清单。对夫妻共同生活期间的子女抚养、医疗费用负担、债务承担等问题签署调解组织认为对当事人双方都有利的协议。若夫妻双方未能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钱财的归属、分割方式等达成一致意见或者调解组织认为不影响家庭成员间其他成员之间形成抚养关系或者扶养关系的,均应当签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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