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会判刑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对家庭成员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虐待罪或者故意杀人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解释(一)》第三条明确规定,所谓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其他手段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对于实施的家庭暴力,我国法律有明确的认定标准,即是否属于持续性、经常性,只要达到这一标准,就应当认定为家暴,进而构成犯罪。
那么,如何判断是否属于持续性、经常性呢?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名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称《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1条规定:”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离婚案件中一方起诉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将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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